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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公式计算(四种折旧方法的计算公式)

发布日期:2023-03-14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什么是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公式计算(四种折旧方法的计算公式)

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年数总和法的适用范围: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其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的优缺点

优点:因资产的原始成本在早期获取收入过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旧费应大于后期。还有,资产的净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即使不计利息成本,资产净收入的减少。因此,加速折旧法在使用上是合理的,也是最趋于现金收支规律的一种方法。

缺点:对影响折旧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不能完全考虑并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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